10月31日,记者从国家粮食局网站获悉,经国务院批准,2018年生产的小麦(三等)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5元,比2017年下调3元。
2014年至2017年,小麦最低收购价保持在1.18元/斤,本次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下调,是我国2006年实施小麦最低收购价以来的首次下调。
据了解,小麦托市收购是2006年6月份国家提出的,目的是“稳定市场粮价、促进农民增收、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、保护农民利益